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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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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6-17 20: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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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云起风生 于 2020-6-17 20:40 编辑

    发布日期:2020-06-17 信息来源:随州市教育局 编辑:随州市教育局 审核: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随州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12日

    随州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0〕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教发〔2020〕3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为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0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与中考统一招生相结合。名额分配招生,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将优质普通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按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在划定的招生录取分数线内按分配的名额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名额分配生计划转为统一招生录取计划。其它普通高中实行统一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另文下达。
    (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各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
    (一)普通高中招生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随县所属普通高中面向随县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初中学校招生;广水市所属普通高中面向广水市初中学校招生;曾都区所属普通高中面向曾都区和随州高新区初中学校招生。
    (二)中职学校招生范围
        中职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1. 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填报志愿以初中统一组织为主,原则上要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考生在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下,在就读学校或在自己家中自主填报、修改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前,各县(市、区)招考办向考生下发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填报志愿操作。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
        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慎重选择,妥善填报,要保管好自己的填报志愿密码。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 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初中学校要组织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演练,使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全市中考成绩、学校分批、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资格线等相关信息。
        3. 学生可以填报2个批次的志愿,各批次设2个志愿。已被“名额分配”录取的学生不再填中考志愿。
        4. 对招录不足的学校,在该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学校在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在下一批次录取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录取。对个别学校在线上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情况下,经学校申请,市招考委批准,可在同批次线下20分以内征集志愿。对在乡镇(办事处)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因在批次线上生愿不足,可在同批次线下降低40分递补、征集志愿录取学生。
    (二)填报中职学校志愿
        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时填报中职志愿。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直接填报中职志愿,没有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具备填报“五年制”学校(专业)志愿资格。
        四、中考成绩呈现方式
        将考生总成绩划分为高分段(A)、中分段(分数)和低分段(C)方式呈现。A等考生报考“招生范围”内的任何一所学校,都将被录取。
        五、划线
        根据全市中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对各批次确定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标准,即批次资格线。
        六、录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 遵循考生志愿和依批次顺序录取。
    2. 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未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
    3. 民办普通高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必须依据市教育考试中心投档的预录名单通知学生家长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缴费办理录取手续。如遇学生及家长放弃录取,由市教育考试中心递补投档。若志愿不足,由学校征集志愿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核准,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对象,办理录取手续。
    4. 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依据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的该校录取新生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学生凭市教育考试中心核准、学校发放的《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名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生按省教育厅规定在学籍管理网上确认注册学籍。
    凡逾期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按《湖北省中小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处理,概由违规学校或违规学生及其家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 普通高中录取批次
    (1)提前批: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等。
    (2)第一批次: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随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市二中国际部)、随县一中、广水市一中、曾都区一中。
    (3)第二批次:随州市欧阳修中学、随州市汉东中学、随州市实验中学、随州市白云高中、随县二中、广水市实验高中、广水市二中、广水市四中、广水市育才高中、广水市益众高中、广水市文华高中、曾都区二中、随州市烈山中学、随州市行知高级中学。
    6. 录取日程安排
    8月2日前,市教育考试中心向各县(市、区)下发考生网络填报志愿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
    8月5日前,市招考办公布考生成绩、批次资格线和“名额分配生”名单。
    8月8日-10日,填报志愿。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监控网报志愿信息,适时反馈给县(市、区)招考机构查漏、纠错、督办到位。
    8月13日-14日,报送网报志愿信息盘,市教育考试中心确认网报志愿信息。
    8月17日,提前批录取。
    8月17日-18日,办理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手续。
    8月17日-21日,随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市二中国际部)通知预录学生、家长缴费。
    8月22日,办理第一批次学校补录手续。
    8月24日-25日,办理第二批次公办学校录取手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预录名单投档。
    8月25日-29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通知预录学生、家长缴费。
    8月31日,办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手续。
    9月1日-9月2日,办理第二批次学校补录手续。
    (二)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中职学校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按志愿录取。中职学校录取可以分两段,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截止时间为9月下旬。禁止在普通高中就读注册中职学籍。
        七、收费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务必在招生前通过学校公示栏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学校收费标准。
        八、特长生招生
        学校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申报,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招收特长生请示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按照市教育局批准意见,制定招考方案和组织专业测试。市教育考试中心在考试期间派人到招生学校巡视指导招生考试工作,具体招录办法另文下发。申报招收特长生计划控制在该校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第一批次学校招收特长生分数控制在批次线下50分以内,第二批次学校招收特长生分数不得低于中考招生最低控制线。特长生录取在办理同一批次学校录取手续之前录取。
        九、优录
        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考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和审核工作的通知》(随教文〔2020〕11号)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中考招生考试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中考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各地招考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负责领导和组织学生参加中考、“名额分配”招生推荐申报等工作,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各普通高中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组织招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将招生考试内容、方法、程序、中考招生政策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名额分配”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保证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各县(市、区)所属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报县(市、区)教育局审定通过,市直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报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各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将宣传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编印宣传手册,并在新闻媒体宣传。再将宣传材料发放到县(市、区),县(市、区)组织各初中学校将宣传册发放到每名初中毕业生,并将学生家长(委托监护人)签名回执全部收齐汇总后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中考招生宣传纪律,不得组织教职工或委托第三方到初中学校、考生家中违规宣传,更不得向考生承诺有偿招生。
    (三)严格执行制度
    1. 严格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确保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高效、阳光运行。公示内容: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统一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招生办法,特长生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招生报名条件、申报推荐程序和推荐名单,优录加分的学生名单,录取结果等。
    2. 严格保密制度。加强考试信息安全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将考生个人信息擅自公开或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考招生纪律,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行为的通知》(随教文〔2019〕10号)中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民办学校视其违规情节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咨询电话:3590918
    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3590640、359088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3590119
    市教育考试中心:35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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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8 11:41: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州市优质普通高中2020年“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0〕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教发〔2020〕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名额分配”招生计划
      将优质普通高中2020年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按学校招生范围分解到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名额分配数见附件3)。二、“名额分配”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
      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分解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广水市一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分解到广水市各初中学校。曾都区一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分解到曾都区和随州高新区各初中学校。随县一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分解到随县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各初中学校。三、“名额分配”招生报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体育测试成绩合格。
      (四)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五)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即至少完整读完九年级。
      (六)自愿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符合招生范围要求的一所优质普通高中。四、“名额分配”招生报名程序
      (一)坚持学生个人申请和初中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各初中学校按分配人数推荐。
      (二)学生本人依据报名条件填写《随州市优质普通高中2020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表》(附件1)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签署推荐意见学校公示且无异议县(市、区)签署意见市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市教育考试中心于2020年8月上旬在随州市招考办网站(http://www.hbszzk.com)公示取得“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五、“名额分配”招生录取流程
      (一)凡入围“名额分配”招生资格的学生,中考分数达到第一批次分数线,由“名额分配”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二)“名额分配生”按通过了推荐审定的学生志愿录取。
      (三)录取时间批次:“名额分配”招生为“提前批录取”。六、“名额分配”招生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名额分配”招生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做好宣传,全过程监督、指导初中学校推荐申报工作,严肃问责和处理违规单位、有关责任人。“名额分配”招生由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推荐,实行校长负责制,初中学校校长是“名额分配”招生推荐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
      (二)各初中学校必须制定科学、公平、公正的推荐办法,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毕业学生学习招生政策,明确操作程序;要将本实施方案和学校推荐办法对外公布,张贴在公示栏和醒目的地方,还要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等有效途径让学生家长知晓文件精神和操作程序;学校必须公示被推荐的学生名单,且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报名、资格审查、推荐、录取等各环节规范有序运作;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推荐工作。各初中学校必须将本实施方案、学校推荐办法、拟推荐学生名单对外公示情况拍摄成电子照片,由县(市、区)招考部门汇总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指标到校推荐招生报名。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随州市优质普通高中2020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表》。各地各校不得违规擅自组织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不得干扰初中学校推荐工作,任何学校或个人违规与学生及家长签定的招生协议、招生承诺等一律无效。
      (四)县(市、区)汇总填写《随州市优质普通高中2020年“名额分配”招生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市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教育考试中心)。
      (五)凡被“名额分配”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再填报其它学校志愿均无效。
      (六)已入围“名额分配”招生资格,中考分数未达到第一批次线的考生,不影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咨询电话:3590918
      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3590640、359088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3590119
      市教育考试中心:3590918

    随州市优质普通高中2020年“名额分配”招生推荐申报人数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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