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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随州市公安局关于广泛征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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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5-5 09: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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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公安局关于广泛征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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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随州市公安局现面向全社会各界征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妨害药品管理等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过规定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1、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4、未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违反药品法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法经营行为:

    1、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

    2、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药品安全工作是我局重点工作之一,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身边涉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0722-3592055(余警官)

    来信来访地址:

    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随州市交通大道K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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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公安局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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