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拼装、加装、改装;取得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4月14日,我市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重点介绍了《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总体情况,针对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通行管理、交通违法查处等内容进行解答。 
回应民生关切 筑牢安全防线 《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共7章40条,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12项通行规则和11种严禁的危险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行为,包括驾驶人年龄、佩戴头盔、悬挂号牌等要求,禁止醉酒驾驶、逆行、违规载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采取限行限速措施。
免费登记上牌 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实行免费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设立办理点、推行带牌销售、网上办理等方式,方便群众办理。将实行分类登记:符合新国标、获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正式号牌;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内凭临时号牌通行,期满严禁上路行驶。
条例对违法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自愿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协助维护交通秩序或者参加其他社会服务的,可依法从轻或免除罚款处罚。 完善设施强管理 守护群众居住安全 市消防救援部门和市住新局明确“五个应当”“五个严禁”,筑牢消防安全防线。“五个严禁”重点:严禁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严禁飞线充电、使用老化破损充电设备;严禁圈占遮挡消火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目前,全市已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3.8万余个,整治期间新增4.1万个;老旧小区改造中,将增建、改建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纳入范围。督促物业安装电梯智能阻车系统,实现“车进梯停”,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消防安全宣传。
在收费方面持续推行价费分离、明码标价,975个小区已落实,群众充电成本明显降低。 聚焦源头管控 严把生产销售质量 《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相关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严禁拆除或改动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篡改车速最高设计限值。
新国标要求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5km/h;严禁更换、加装不符合原车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严禁拆除或改动原有蓄电池托架,严禁加装蓄电池盒;严禁销售单位加装车篷、车厢、遮阳伞等可能影响安全行驶的装置;严禁替换关键件,严禁更换特大动力电机、大功率灯具等影响安全性能的部件。
来源:随州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