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都区人社局在万达广场开展“编钟和韵”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法治股、劳动监察股、仲裁院、社保局等业务骨干联合“出摊”,把劳动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家门口。
事前讲法:让双方都知“边界线”
“没签合同老板不认账怎么办?”“试用期不给缴社保合法吗?”“超龄务工受伤找谁?”咨询台前,问题集中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伤待遇四个方面。
工作人员没有泛泛而谈,而是逐一给出法律依据和处理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仲裁院工作人员用具体法条回应未签合同问题,同时提醒用人单位:“与其事后赔双倍工资,不如事前把合同签了。”
社保局工作人员向超龄务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讲解了参保渠道:“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依据相关规定主张权利。”
源头防控:从“事后仲裁”到“事前规范”
“我们办过不少案子,本来是小事,因为不懂法、不签合同、不缴社保,最后闹到仲裁庭,企业赔了钱,职工也受了折腾。”仲裁院负责人在现场说,“如果一开始就把制度建好、合同签好、社保缴好,大部分争议根本不会发生。”
一位餐饮店老板听完讲解后说:“以前觉得小店雇人不用那么讲究,今天才知道不签合同出了事赔得更多。回去就把手续补齐。”
这正是“编钟和韵”的要义——定音于先。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并现场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合同文本、完善考勤和工资支付记录。
长效推进:让“和韵”成为常态
“编钟和韵,不是一日之功。”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聚焦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易发争议环节,加大普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从“事后仲裁”转向“事前预防”,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服务”,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就是最实在的营商环境,当每一名劳动者都知晓权利边界,每一家用人单位都清楚法定义务时,劳动关系的“和韵”才能真正奏响。
(张娜 王玥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