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17-8-23 17:32 |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
发表于 2018-9-21 13: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0年《解释》),其第1条第(四)项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中一个特征,即“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随州的士胆子大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