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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5 16: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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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客管处答复
经我处调查,2018年元月6日晚18点20分左右鄂SX0866、鄂SX1870两辆出租车未在大润发烈山大道出口路段行驶;鄂SX1761出租车随口喊价并拒载乘客,根据《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湖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司机罚款100元和5个学时的教育培训,服务质量信誉扣5分的处理。
若遇到出租车违规经营,乘客应尽量掌握相关证据后,拨打投诉电话0722-12328,涉及到乱涨价问题应拨打物价部门电话0722—12358,若在随州论坛等新闻网站投诉,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处理。
随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2018年元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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